數位發展部預算今天送到立法院,媒體報導有立委質疑出國旅費達新台幣千萬元過高,數位部表示,業務涉及多項國際重大合作業務,宜積極參與國際會議與活動,掌握數位技術與各國政策,與各部會所編列的國外旅費相比並沒有特別高。
數位部今天在官網公告相關預算書,外界關切數位部編列國外旅費千萬元,數位部晚間發布新聞稿,發言人李懷仁表示,數位部編列國外旅費有兩大需求,第1,出國行程包含參與駐外館舍的資安健檢,協助維護駐外館處資通安全。
第2,出席實體會議可進行場邊晤談及活動,和與會人員進行深入交流,有益於推動後續合作,且國際會議及活動仍須依照主辦單位所提供的管道參與。
李懷仁表示,業務涉及多項國際重大合作業務,與各部會所編列國外旅費相較並沒有特別高。
數位部指出,國際會議與活動包含「美國資訊安全大會(RSA)」、「亞太網路資訊中心(APNIC)會議」、「網際網路網域名稱及位址指配機構(ICANN)/政府諮詢委員會(GAC)」、「與歐美亞太等國家舉辦數位產業合作會議、洽談經貿與投資合作、技術移轉事宜」,及「國際資訊安全(DEFCON)及黑帽駭客(BLACK HAT)會議」等等,宜積極參與相關會議及活動,掌握數位技術與各國政策發展情形。
根據預算書,數位部在派員出國計畫部分,最主要經費是用在開會,數位部本部國外旅費約新台幣1408萬元,資通安全署為1049萬元,數位產業署為437萬元。
此外,媒體報導指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111年接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補助1.26億元,112年數位部補助大幅增加至3億元。
李懷仁表示,這恐怕是將電信技術中心的受贈收入誤認為受捐助金額,這是兩個不同的預算科目,顯然對預算科目有所誤解。數位部計畫內容與項目都明確列於預算書中,只要完整查閱預算書,就可以清楚得知用途。
李懷仁指出,數位發展部對電信技術中心的預算捐助科目,均為執行各項業務計畫,今年總共捐助10項計畫,其中近半是延續過去NCC捐助計畫,111年由NCC捐助1.7億元,112年由數位部捐助1.9億元;另數位部112年新增捐助計畫約為1.1億元,包含擴增海纜登陸站、建構隱私強化技術、數據公益合規機制等重大政策計畫。
李懷仁表示,數位部含兩署112年公務預算約57億元,其中含各部會移撥業務與預算約32億元,數位部依法編列預算,接受立法院監督,絕無「經費浮濫」情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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