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已經是市場趨勢,但高公局今年初在服務區設置的充電樁,規格採60千瓦的最低標準,今年9月預計招標的第二階段,竟然又是如此的最低標準,讓立委痛批,一開始就落後,這樣10年後豈不是變成古董,高工局指出,這是業者給的建議,而且有意願投標者不多,後續第三、第四期會把標準往上提。
電動車到高速公路服務區,休息一下順便充個電,但充電樁的建置卻是採最低標準,今年3月才啟用的4個充電站,高工局當初開出60千瓦的最低標準,遠低於主流的200千瓦。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王基洲:「有一部分的消費者想要在那邊充,那用慢充價錢比較便宜。」
高工局也指出,如此低標是業者給的建議,而且有意願投標者其實不高,目前第一階段建置的充電站,分布在湖口南北向服務區,清水以及東山服務區,年初才啟用但使用率,直到近期才逐漸提升,但也只增加到每個月幾百輛,而第二階段,會在關西蘇澳泰安及仁德增設,預計9月開始招標,只是說這次定出的建置標案,竟然還是60千瓦。
立委林俊憲:「你現在一開始就落後,那10年後,搞不好就變成古董了。」
高公局組長劉逢良:「第三第四期,會把後續的充電樁建置起來,把最低標準往上提。」
依照建置時間,第二階段的服務區充電樁,明年上路但規格依舊低,可能還是有不夠用的可能,立委批評裝置一用至少就是8年,規格上的訂定不僅沒有超前部屬,還一開始就輸在起跑點。
雖然說業者實際建置還是會提高規格,車主也說如果真的急需還是得用,但電動車的普及已經是市場趨勢,預估2031年全台電動車就會突破百萬大關,高工局可能還是要規劃之後的標準,否則原先想圖個方便,結果換來更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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