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質疑高鑫資訊公司從未取得食藥署EUA專案輸入許可,海關仍准許快篩試劑進口;財政部關務署今天表示,高鑫資訊公司成立至今,從未有向海關申報進口快篩試劑紀錄,外界質疑實屬誤解。
大鑫資訊公司涉以中國製快篩試劑混充美國製販售牟利,海關日前澄清,並未給予大鑫資訊特別通關,此案海關依法辦理,採取C2文件審核、較嚴格的通關方式,並無違失。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鄭正鈐今天質疑,大鑫進口黑箱快篩試劑,由同一負責人另一家高鑫資訊公司負責報關進口,但高鑫資訊公司未取得販賣醫療器材許可,竟可辦理海關進口業務?
對此,關務署發布澄清聲明指出,外界質疑高鑫資訊從未取得食藥署EUA專案輸入許可、海關仍准予快篩試劑進口,這實屬誤解,因為高鑫資訊成立至今,從未有向海關申報進口快篩試劑的紀錄。
關務署強調,本案海關皆依法執行進出口查驗業務,並無違失,且全案已進入檢調偵辦階段,呼籲外界靜待司法調查結果。(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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