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一生不能改名2次。除非是三等親內有同名同姓的,或同縣市內有3個同名的人,才可以改名,台北市一名男子叫李無忌,他現在就有這個困擾,因為從小到大已改名3次,去年改名李無忌,本希望眼疾能變好卻沒有用,因此又想改名,礙於法規,他只好提出6千元的獎金,希望能找到3個李無忌。
李無忌:「那你帶你的牛皮紙袋嘛,周星馳都這樣呀。」
他就是李無忌,雖然有個像武俠小說主角一樣響叮噹的名字,卻沒帶給他好運,去年開始視力減退,左眼全盲,右眼只剩下0.1的視力,所以李無忌興起改名念頭,不過事情沒那麼簡單。
因為李先生從小到大改過3次名,從李家豪到李家宇,後來又叫李建弘,視力退化之後改叫李無忌。但改名條例規定,一個人成年後只能改2次名,如果真想改,依照法律有幾個辦法,他可以拜託同事改名叫李無忌,或請三等親以內的親屬改名叫無忌。
或再找找台北市有沒有人跟他一樣叫李無忌,甚至查查看有沒有通緝犯跟他同名同姓。要用哪一個辦法呢?李無忌決定懸賞6000元,尋找另一個李無忌,幫他實現改名的願望。
◎翻攝自民政單位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