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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陳小姐,上個月底到連鎖彩妝店買東西,卻被保全攔下,以懷疑她偷東西為由,把她留置1個多小時,事後店家調閱監視器錄影帶,根本沒辦法證實陳小姐偷東西,彩妝店這才道歉放人,並且給她300元禮券做賠償,但沒有報警就留置顧客,店家恐怕已經有妨害自由的嫌疑。
買個東西卻莫名其妙被當成小偷,事後用3張100禮券敷衍她,陳小姐覺得店家根本是在糟蹋她的人格。當事人陳小姐:「就覺得很受汙辱吧,因為就沒做這件事(偷東西),然後被留在那裡,什麼都不跟我們說。」
上個月底,陳小姐跟友人到連鎖彩妝店買東西,臨走前突然被攔下來,原因是保全懷疑她偷東西,就這樣被置留1個多小時。當事人陳小姐:「他(保全)就一口咬定是我拿的,然後我要拿包包給他看他也不要。」
店家提不出陳小姐偷東西的證明,自知理虧,向她道歉並當場給了她300元禮券,但連鎖彩妝店無故置留人審問,已經有妨害自由的嫌疑。彩妝店企劃副理張乃樺:「整個過程當中,我想我們確實有一些疏失,因為我們保安他訓練不夠,有一個誤判情況。」
彩妝店坦承,留置顧客的過程的確不妥當,事後還加送陳小姐2000元禮券跟兩組洗髮精,但陳小姐說,被汙辱的人格再多禮券也買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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