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用高鐵「丟包」省車錢,已經進化到能「快遞」小孩了嗎?台北市一對張姓夫婦,日前搭高鐵送女兒去高雄卻只花50元,買了台北到板橋的自由座,結果被高鐵公司開罰4800元,事後他自認理虧,但還是堅稱「如果沒超過規定的3個半小時」就不會被罰,一再替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為了省錢,異想天開,用高鐵「快遞」到高鐵左營站,在知名五星飯店服務的張先生夫婦,被高鐵抓到開罰4800,他事後認錯但卻堅稱,搭高鐵「自由座」本來就可以自由來去。張先生:「廣告上面打的『自由座』,就是你買了自由座,隨便你要怎麼坐,就算你想要繞一圈也是OK的。」
原來,張先生跟太太取巧,只花50元買了台北到板橋的高鐵自由座車票,上了車卻一路搭到左營站,兩個人不出站,就隔著車站柵欄把女兒交給親友,再搭車回板橋,本以為省下3、4千元車票,但超過高鐵規定乘客不能滯留車站超過3.5小時的規定,一出站閘門立刻警鈴大作。
張先生:「其實當天最後,如果我在3.5小時之內出站,我還是沒有違規,但事實上因為我超過3.5小時,所以我補票我承認,即使是坐台北捷運,你在裡面坐了一圈你再出站,我想也沒有違法吧。」
高鐵公關經理陶令瑜:「我們是罰全區間,最高艙等的全額車票,所以我們罰了台北到左營一張是2440的商務艙車票兩張。」
民眾用高鐵丟包逃票省荷包,已經不是第一次,這回竟然進化到「快遞小孩」,高鐵有法可罰站的住腳,為了遏止歪風,強調開罰絕無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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