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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疏失? 車禍病患12天開3次刀


發佈時間:2008/08/26 12:16
最後更新時間:2008/08/26 12:16

醫療診斷糾紛又出現一樁,一名女子向媒體爆料,自己的父親在3月出車禍,被送往林口長庚醫院,但醫院卻沒有一次幫病患照全身X光,導致2週內腿陸續出現腫脹,並有骨折情況,開了3次刀,而醫院方面也做出澄清,因為考量病患的忍痛能力,無法一次開完刀處理傷口。

秀出3次手術同意書,鄭小姐抱怨,今年她父親在3月中騎機車出了車禍,被送往林口長庚醫院,但醫院卻沒有替她父親做全身X光檢查,導致她父親在2週內開了3次刀。

泣訴委屈,鄭小姐說,她父親在3月20日被送往林口長庚時,當時從X光片看出右小腿有開放性骨折情況,隨即進行第一次手術,但幾天後小腿竟出現腫脹,醫生才進行第二次X光檢查,在26日開第二次刀,但此時又發現兩隻腳趾頭有脫臼現象,又開了一次刀,算一算鄭小姐的父親在12天之內就開了3次刀。

病患女兒鄭小姐:「出了車禍你是不是應該要幫我做個全身檢查,我才知道我哪裡斷裂,哪裡需要開刀,哪裡需要包紮,可是都是內傷,你怎麼外傷,外傷是有有傷沒有錯,可是內傷的話怎麼辦!」

長庚醫院解釋,鄭先生被送進醫院時,就已經有腦部出血情況,並且屬於多重型外傷病患,必須分階段處理受傷部位,醫院在第一時間就替病患照完全身X光,但因為考量病患忍痛能力,不能一次就開完3次刀,整個診斷過程到底有無疏失,雙方只待司法來釐清。

◎畫面翻拍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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