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檢警,來到這名代課老師的車上,還有家中全面搜索,找出他的手機、筆記型電腦,裡頭的資料,不是用來教學,竟然是用來偷拍、儲存幼齡女童的私密照片。
檢方:「妨害祕密及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身為老師,卻偷拍幼童,離譜行為被移送法辦,依妨害祕密,妨害性自主等多項罪名起訴,因為他承諾賠償108萬與女童家長和解,二審判決8年有期徒刑。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社工科長許惠雯:「小朋友因為比較小,所以當時候對於這樣子的事件,沒有太多的反應,比較認為說好像是遊戲,所以受創的反應比較沒有那麼明顯。」
雲林社會處表示,事發後都有長期輔導女童,幸好幼齡女童,都以為拍照是老師在玩遊戲,因此沒有出現心理創傷狀況,但還是會持續關懷輔導,別讓變態老師的行為,成為女童成長後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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