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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開錯烏龍罰單 主管將連坐處分

記者 陳昭仁 / 攝影 李偉華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06/04 14:0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你有被警察開過烏龍罰單的經驗嗎?為了提升警察取締交通違規的品質,減少開罰單發生錯誤,警政署研議,未來警察再開錯罰單,包括用錯法條,或填錯駕駛人的資料,員警的直屬長官,例如交通隊長或派出所主管,將給予申誡到小過不等的連坐處分。

明明是闖紅燈罰單,不過違規照片上卻是綠燈,被罰車主覺得莫名其妙。車主(93.8.20):「至少有3個員警,都是組長級以上的審核,難道這麼大的綠燈,明顯他們都看不出來。」

員警開錯單的烏龍事件,還不只這起。黃姓車主開的是小貨車,只是收到的超速罰單,卻變成百萬名車,原來是照片後面的車號原始記錄,被人用原子筆塗改引發誤會。

為了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警政署決定祭出重罰。警政署交通組長陳柏壎:「是因為幹部沒有達到教育的目的,連帶處分大概在申誡以內,我們不會太高,最重要的是給這些有一個警惕。」

警政署表示,一般的交通罰單都必須經過主管審核,再將資料登入到監理單位的電腦,如果員警填錯資料,或是引用法條錯誤,主管應該要提早發現,而不是等到民眾投訴,才知道有問題。

警政署研議這項新措施,就是希望員警開罰單時,能夠謹慎小心,減少錯誤。

#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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