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一名傳播系學生違法在街頭塗鴉,竟還自拍成紀錄片,當畢業作品,他不怕法律處罰,堅持要在畢業展公開播放,校方認為不妥,學生則覺得創作自由被干涉,但街頭隨意塗鴉,已經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學生的畢業作品,現在有可能成為違法證據。
噴漆當畫筆,地下道壁磚,成了隨手揮灑的畫板,街頭塗鴉從無到有,全程拍攝記錄,配樂選用重金屬風格;偏僻的地下道塗完了,花花綠綠的色彩轉移陣地,台中市一中街商圈,精華地段停車場的周邊牆壁也不能倖免。
這些塗鴉是中部一名傳播系大四生和朋友完成的,過程還全拍了起來,當成畢業作品,這段違法過程紀錄片會公開播映。紀錄片拍攝學生阿裕:「不會擔心啊,都已經有個底在了。」記者:「有心理準備被罰錢也沒有關係?」阿裕:「是,就是有這個準備。」
違法行為成了學生作品主題,甚至親自參與,學校表明師生之間沒溝通好。學校主任秘書潘吉齡:「塗鴉可以是一種紀錄,但是後來發現到這個塗鴉的本身,他(學生)是記錄自己的創作,這是一個值得爭議的地方。」
創作者能不能是紀錄對象,這是藝術問題,但塗鴉行為目前還是違法,主管機關除了恢復外觀,還能自行報警,學生紀錄片作品正好成了證據,可能面臨最高6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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