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語文將列為高中必修2學分,教育部要求「以第一學年開設為原則」,引發教師團體不滿。教育部今天重申,如果不是開設在高一,將請學校說明考量的理由,視情況提供協助。
立法院於民國107年12月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明定須在十二年國教總綱實行(108年)後3年內,將國家語言列為國民教育各階段的部定課程。教育部已於110年11月完成課綱審議,高中本土語文部定必修2學分,另可規劃加深加廣選修4學分。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昨天發出新聞稿指出,課綱中解釋本土語文「以第一學年開設為原則,亦可於其他年級實施」,也就是沒有硬性規定要開在高一,呼籲教育部體察本土語文匆匆上路,影響學校整體課程架構,讓各校依情況將本土語開設在各年級。
對此,教育部今天向中央社解釋,課綱是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制訂,應以高一開設為原則,如果不是在高一開設課程,會請學校說明考量的理由,提供檢視委員審酌,並由主管機關參考學校的規模、區域、師資等因素,提供適切的協助。
對於外界擔心本土語文師資不足,教育部解釋,目前高中以下教學支援人員、取得語言認證教師共有1萬3456人,也正透過職前教育課程(大學師培)、學士後學分班、第二專長班等方式培育師資,預估111學年度會累積有閩南語134名、客家語38名取得本土語文教師證;到112學年度則有閩南語444名、客家語125名、原住民族語5名。
另外,教育部鼓勵現職教師參加本土語文認證考試,預計今年4月前會有2900名教師完成輔導培訓課程。今年度也將再增辦2000人的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課程。
教育部表示,今年2月起,每月將召集會議逐縣市、逐校盤整對接,並透過區域媒合機制協助各校進用師資,確保校校有本土語文師資;部分學校師資難覓時,也將以「直播共學」協助開課。(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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