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原機返台仍需居檢!女台商偷溜出門2小時 被罰20萬

記者 宋佳娟 / 攝影 顧守昌 哀招賢 報導
發佈時間:2021/12/10 17:56
最後更新時間:2021/12/10 19:25

台南一名女台商,去年6月初搭飛機到廈門,不願意隔離14天,又搭原機返台,認為自己不算出國,不用居家檢疫,還偷溜出門2個小時到公司處理急事。衛生局對她開罰20萬,認為她搭的飛機已經是隔日起飛,屬於出境再次入境,確實有風險。

圖/TVBS

 
當事人詹女士:「有一件事,我必須去大陸一下下,(好像6/8),6/8出去。然後我發覺我去了以後還要再隔離,那我就想說我在台灣隔離14天了,我回來應該不用再隔離了呀。」

詹女士不服,認為她只是搭2個小時的飛機,剛飛到廈門,根本沒出國門,就原機飛回來,怎麼還要居家檢疫14天。

當事人詹女士:「它一定要進飯店做PCR檢定,所以你不可能沒有入境,一定要去做完PCR才能搭飛機回來。有事情要處理,我就走路過來,就在這邊還不到2個小時1個小時,一堆人就來了。」

 
圖/TVBS

在去年6/8從廈門返台後,詹女士6/11公司臨時有事,步行走到離住家500公尺的辦公室,2小時之後警方找上門,要她簽名寫字,認為她6/8至6/22這段期間沒居檢,衛生局也對她開罰20萬元。

當事人詹女士:「還要叫我完全都不能出來,不可能啊,一個老闆在這邊28天。」

記者宋佳娟:「其實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居家檢疫者擅自外出,只要一踏出家門就會罰10萬元,超過2小時就罰20萬。」

要是居檢者真的有重大急事,可以由衛生局安排外出,但詹小姐沒有告知,還偷溜出門2個小時,台南市衛生局才會開罰。

圖/TVBS

台南市衛生局稽查科長陳靜香:「民眾雖然主訴她原機返台,但是她的班機是隔日起飛,一樣屬於出境再次入境,仍然有傳播的風險。」

只不過詹女士今年6月才回台,自稱不知道被衛生局開罰,超過申訴期無法替自己辯解,提告行政訴訟,台南地院認為已經超過起訴時效,駁回上訴。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台商#原機#返台#居家檢疫#班機#擅自外出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28

0.0746

0.2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