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棟30年的公寓,一樓住戶與二樓住戶原本除了是老鄰居外,還有著姻親關係,但一樓住戶因不滿二樓23年前將原有的遮雨棚拆除,向外擴建水泥建築物,當作自己的居住空間,影響採光與空氣品質,因此決定提告,日前經法院判決,二樓住戶應將違建拆除外,同時也瓦解了他們之間的姻親關係。
法院判決決定後,一早大門深鎖,住戶也不予回應,從樓下往上看,二樓的樓層明顯在2棟公寓之間的防火巷多出了一個區塊,而這個違建區塊也讓有著姻親關係的一、二樓鄰居翻臉。二樓住戶:「不好意思,你再按門鈴看看,我就告你騷擾。」
鄰居說二樓住戶在23年前,因為房屋外緣的塑膠遮雨棚不牢固,常常會被颱風吹壞,導致公寓地下室每逢下雨就淹大水,因此,將遮雨棚拆除,從二樓向外擴建水泥建物,變成自家的居住空間,但這樣的舉動也讓一樓住戶感到不滿一狀告上法院。鄰居:「很久了,大家是親戚,談不攏,本來三樓也有違建,但是三樓(違建)拆除了。」
鄰居:「叫他拆除,不然我們樓下採光不足,你們這樣遮光,你是違建,我們就只有這個空間,沒什麼。」
原本也與二樓有著相同違建空間的三樓,再多年前因為一樓住戶的勸告下已經立即拆除,但卻對於一樓的採光與通風沒有太大的幫助,因此,一樓住戶忍了23年提告,如今法院在判決二樓應要拆除違建外,也同時瓦解了,他們之間的鄰居與姻親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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