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發票打完統編後都以為中獎不能兌換,不過財政部今(6)日澄清,這個說法其實「不完全正確」,如果買受人是「這5類」那就不可以領獎,不過若沒有符合,就算有打統編的發票一樣可以領獎,先前就曾有私立幼兒園因此抱回千萬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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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再說,很多人會把統編與營業人快速劃上等號,才會誤以為有統編的發票一定不能領獎,但是像「人民團體、私立機構及執行業務者(律師、會計師、記帳士事務所)」等有編配統一編號的扣繳單位,就算發票打了統編,中獎還是可以領。
至於打過統編的發票該如何領獎?財政部說明,攜帶中獎發票(填妥中獎金額、蓋單位章、加註代領人姓名及電話)、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及代領人身分證件,至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全國農業金庫、指定農(漁)會信用部或信用合作社即可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