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藉大量小額消費「套領」發票獎金情形,財政部預告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針對以不合常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取得大量發票情形,將不予給獎,預計最快年底完成法制作業上路。
觀察過去大量小額消費「套領」發票獎金情形,去年(2020年)就有1位高雄男子2個月內跑遍各賣場,購買新台幣1元購物袋或2元白包袋,一共買下上千個,就為了增加發票中獎機會,最終單期對中8400元,引發關注。
根據審計部2020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分析2019年11、12月至2020年9、10月等6期電子發票領獎清冊,發現有64人中獎次數逾百次,其中2人甚至中獎次數逾2000次,推估原始取得電子發票張數約40萬張,平均每天取得1000多張發票,顯然非正常消費。
觀察購買品項,中獎逾百次者多是大量購買1元塑膠購物袋、支付小額電信費或服務費、儲值小額遊戲點數等。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有心人士以迂迴取巧手法,分散消費或分散付款,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以不合常規方式套取中獎獎金,已有違與統一發票給獎目,為保障一般民眾發票中獎權益,維護社會公益,因此修正給獎辦法。
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修正草案,明定以不合常規方式的交易或付款方式,分散取得大量小額統一發票,將不予給獎,若已給獎,領取獎金者戶籍所在地的稽徵機關應追回中獎獎金。
預告期至11月8日,歡迎各界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表達意見,若法制作業順利,最快年底前就可上路。
至於「不合常規方式」判斷標準,賦稅署表示,稽徵機關內部將有一套一制性定義,但不便對外說明,避免有心人士規避。賦稅署強調,絕對不影響民眾正常消費發票領獎權益,只要是實際消費、購買,沒有在短時間內異常密集的小額消費,就不會受影響。
賦稅署表示,現行已有相關防弊機制,運用大數據資料庫從營業人稅籍端、統一發票開立申報端及異常兌獎人資料等,在發票領獎前、領獎中及領獎後層層把關,近年已查獲多起重大不法冒(詐)領獎金案件,並配合檢調偵辦,追究不法刑責,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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