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今天表示,iPhone從2020年10月起購機取消提供充電器、耳機,要另外買,法國巴黎則有提供;將函請公平會調查有無不當利用市場力量變相漲價,屬實應提供多元銷售方案。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召開「iPhone新機取消配件多重剝削新舊果粉」視訊記者會,做出以上表示。
消基會秘書長徐則鈺說,歐盟委員會近年致力於推動成員國境內手機、其它電器裝置的充電器規格整合,以減少大量電子垃圾;但是掌握全球9億以上手機活躍用戶的蘋果公司,其所生產的iPhone手機,一直自行研訂規格,電源連接線、有線耳機、影像設備轉接器等配備,皆採用Lightning接口特定規格。
他說,蘋果公司2020年10月間宣布,考量環保因素,不再提供問世以來有提供的USB電源轉接器與EarPods有線耳機;因此從買iPhone12起,消費者須加價購買這2個配件(各新台幣590元),手機才能發揮功能,既然是為了環保才取消提供配件,手機售價卻愈來愈貴,看起來價值上沒有回饋。
消基會法律委員會召集人蔡佩芬說,參照民法第68條第一及二項規定,沒有充電器(從物),手機(主物)無法發揮功能,沒有理由要求消費者另外尋覓;有線耳機是否為從物,則較有爭議,但iPhone 11之前都有提供,已讓消費者習慣使用,若要改變需有公平、合理性。
她建議,不提供以上配件,成本已降低,售價須反映,對於有需要的人用一個價格銷售、不需者提供另一個售價;而且在法國巴黎銷售,有提供這2個配件。
消基會董事長黃怡騰接受中央社電話訪問時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管電信業的資費,並要處理相關產業對消費者帶來的糾紛及異議,消基會將函請NCC對業者做行政指導,提供多元銷售方案。
除了行政指導,他說,消基會也將函請公平貿易委員會,請其調查蘋果公司取消提供配件,若沒有反映在售價上,是否有不當利用其寡頭市場力量變相漲價,查明屬實,應要求業者根據台灣市場的國家法律規定提出改進作為,提供消費者多元購買方案。
消基會日用品委員會委員蕭弘清並呼籲,手機的2大系統若不能進行整合,將損害消費者權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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