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網友至臉書社團表示,租的房子因為原來的房東過世,房東孫子接手,通知他重談租約,因此原PO詢問網友有無需要注意的事項。許多網友紛紛提醒原PO務必請對方出示房產權狀,確定所有權人才能談後續,不然容易被騙錢。
這名網友15日在房東 租客 租屋糾紛求問區說明,自己在外租房,但原本的房東驟然過世,明明租約仍未到期,房東孫子卻致電通知,希望約時間重談租約,而原PO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不清楚需要特別注意什麼事項,也擔心因此被騙,所以求助網友們的建議。
網友看到貼文後表示,「合約到期了嗎?若沒到是要談什麼⋯減租嗎?那倒可以一談」、「笑年欸來談一定沒好事,漲房租,房子要賣,房子要收回自住等等,做好心理準備」、「還是換一間住,有的新房東不好搞,以前同事遇到過」、「如果還沒到期,就不用理他」、「怕的話就公証一下,對雙方都好」。
另外,網友提醒在約重談之前,先請對方出示房屋的權狀,先確定房子繼承權與所有權人由誰繼承再商談;更有其他過來人分享自己的經驗,若房產由孫字輩繼承,通常是多人共同持有,一般家族會派一位同輩份的人統一處理,建議原PO詢問清楚,接手的對方是否屬共同持有,以及是否受其他持有人委託處理,減少發生糾紛的機率。
實習編輯/陳昫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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