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一名孔先生到便利商店儲值ETC卡片,給了500元也拿了收據,踏出商店門口後,卻收到銀行的簡訊,「儲值金額將從信用卡帳單扣除,不可付現金,務必把現金取回」,林先生和商店一頭霧水,原來這張e通卡,是孔先生辦信用卡時順便申請,才不能用現金儲值,銀行業者說相關規定合約上都有註明,提醒民眾要特別注意。
一張信用卡,和另一張辦信用卡送的e通卡,2張卡片可把孔先生搞糊塗,明明都可以放進e通機使用,但這張e通卡的儲值方式卻很「另類」!
這個月16日,孔先生到便利商店加值500元,錢給了,收據拿了,偏偏這時候手機響,一通簡訊告訴他,趕快去把錢拿回來,否則銀行無法協助處理,儲值不用錢,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仔細看才知道,儲值金額要從信用卡扣,差一點就成了冤大頭。
投訴人孔先生:「絕對不會想在便利商店還要刷卡,用信用卡這種東西,今天如果說我沒有看到簡訊,疏忽了,是不是等於我在便利商店付一次錢,信用卡再扣一次錢,等於被扒了兩層皮一樣。」
儲值500元卻可能要付1000元,趕緊向信用卡所屬銀行查詢,業者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因為不管是申請的合約書或是e通卡背面都註明,這種e通卡是透過指定信用卡到特定地點儲值,以支付電子收費費用。
換句話說,當民眾拿ETC聯名卡到便利商店加值,便利商店不能收取現金,而這項業務是由另一家銀行監督,遠銀說穿了是第三者,但也就是因為出現太多類似糾紛,只要一儲值,銀行從e通卡內碼辨識出客戶身分,傳送簡訊提醒。投訴人孔先生:「儲值手續要簡單化,跟悠遊卡一樣的,這樣比較符合消費者的使用習慣。」
畢竟會仔細詳讀卡片合約條文的人不多,礙於是其他銀行監督範圍,遠銀能做的就是提醒再提醒,畢竟ETC的用戶有幾十萬,持有ETC銀行聯名卡的民眾,要儲值別傻傻地拿出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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