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TVBS獨家報導過,台北縣鶯歌一對老夫妻,花500萬整建一棟房子,但縣政府發現,這棟房子只准「整建」,不能「新建」,鎮公所卻錯發「新建」建照給住戶,縣府認定是違建決定拆屋,老夫妻氣的打官司,法院認為,儘管鎮公所發照程序有錯,但房子既然是違建就得拆。
為了爭論這棟3層樓建築透天厝,是不是違建,附近老店商家和屋主吵成一團!附近商家:「我就是檢舉人。」屋主:「對對對,我的房屋比她高就不行。」
附近商家:「你亂講啦,從頭沒有這種話啦!」屋主:「什麼沒有講這種話!」附近商家:「你要蓋101也是你家的事啦!」
看看這三樓的透天厝都蓋到快完工,現在卻被拆的坑坑巴巴,住戶槓上縣政府!違建所有人:「他們就把你先毀損以後,跟你說來呀,你來談國賠啊,我們要的不是國賠,我們要的就是一個合法的建築啊,我這個是合法的建築,我要讓它繼續存在嘛!」
縣府建照科柯科長:「當初這個房子,他是整個拆掉,再蓋了一個新建的建築物,所以不適用於就地整建,所以鶯歌鎮公所發的,這個(建築)執照就是有錯誤的。」
縣府表示,當初鶯歌鎮公所核發的建照,限定房子就是只能進行「整建」,而不是新建,再看看過去這間房子,的確是兩層老舊石綿瓦,最後卻變成了鋼筋透天厝,而違法發出「新建」建照的技士,也已經遭到調查,縣府也承諾,當初是鎮公所違法發照,會給屋主補償。
但老屋主不要賠償,出示高等法院的法院判決,堅持他打官司已經勝訴,縣府不能拆屋;但縣府表示,高等法院的判決只是撤照程序的問題,違建就是違建,最牛違建戶,該拆一定會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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