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山友日前在YouTube分享,從戒茂斯山前往嘉明湖的過程,卻在排球場營地紮營時,違規生火,這行為已經涉嫌違反森林法,最高可罰60萬,雖然案件已經偵辦,但森林警察,沿途探勘時,發現有10處營火,除了恢復原狀外,也藉機教育,無痕山林的重要!
一大片山林望過去,地上殘留焚燒痕跡,黑黑一大片,難以清理,好幾名國家森林監測志工及員警,彎下腰,把木頭撿起來。
森林警察:「好,弄得都差不多囉。」
林政課技正王智弘:「他影片內容,有涉及到晚上有營火的行為,那依據森林法的規定呢,森林區域是不能有營火行為,如果有營火的話呢,是有可能處12萬元以上,到60萬以下的罰鍰。」
森林警察,得把營火,恢復原狀,花上不少時間,過程中,還遇到登山客,也藉機教育。
森林警察:「哇好棒喔。」
根據森林法第34條,違規升火,最高可罰60萬,登山口,也會懸掛防火布條,宣導無痕山林,但有山友分享,登山影片,卻違規升營火。
山林生火男子:「太好啦,現在火已經被我生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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