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來橫禍!民眾開車在快速道路,突然遭到前方車輛輾過木條砸傷,導致他的車前保險桿、車燈都被砸壞,維修就要6萬多元,但由於警方初判表上,雙方都無肇責,加上找不到掉落物車主,讓他很無奈這筆錢不知能找誰討,其實並非完全不能和輾過駕駛求償,關鍵在於前車有無「注意車前狀況」。
車前保險桿脫落,渦輪中冷器被砸爆,車牌噴飛外,裡頭引擎和前燈也傷到必須整個換掉,維修費破6萬,這錢很抱歉,目前得自己岀。
被砸車主友人黃先生:「基本上車損的部分就是要自己負擔,沒有辦法和對方保險公司求償,如果我今天人員傷亡,或者怎麼樣了我是不是求償無門。」
事件發生在台61,快速道路北向162公里處,警局初判表顯示,「尚未發現肇事因素」,也就是大車沒肇責,但過去有民眾在國道上,同樣因前車輾到不知道誰掉鐵條,飛來砸到車,修了10萬元,但卻判賠輾過車主,要付全責賠償,主要看有沒有注意路況。
國道三隊交通組組長賴協駿:「遇到掉落物事故,會依照現場跡證來去追查掉落車輛,如有涉嫌肇事逃逸,我們會調閱相關的監視器影像,以及當事人的行車紀錄器。」
以這次案例來看,B車輾過木條,導致C車被砸傷,因為找不到A車,C車車主只能找,近在眼前的B車求償,但得由警方調查證明B車,當下可以閃躲加上「沒注意前方狀況」,才可能扭轉局勢,否則只能靠車險幫忙。
車險保險員冠倫:「必須購買乙式以上的車體保險,不需要任何的原因造成車損,或者是傷害我都可以跟保險公司,作申請理賠。」
快速道路上車速都不慢,突如其來的飛來橫禍,讓愛車破相,若真找不到有力證據,車主只能無奈安慰自己,當作花錢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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