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公會全聯會,發公文給全國各縣市藥局,希望積極勸導發燒病患,到醫院求診,並且不要賣退燒藥給他們,以免得了新流感卻延誤就醫,但就算賣了,也不罰藥局,並非強制規定,目前只有台北縣和台中市比照辦理,民眾上藥局買退燒藥,不管有沒有處方箋,都勸他們先找醫生比較好。
發燒得吃藥了嗎?台中市的藥局,可能上演這種情況。民眾:「我好像有一點點發燒,想要來拿藥。」藥師:「妳有醫生有開處方箋給妳嗎?有沒有給醫生看?」民眾:「我有給醫生看了啦,處方箋沒有帶。」藥師:「現在我們可能不行喔,妳現在發燒,可能都要到醫院去喔。」
需要退燒藥,卻沒帶醫師處方箋,藥師一律說NO,不過,如果買的是架上的普拿疼,狀況又不同了。藥師:「妳是哪邊不舒服要吃藥?」民眾:「頭痛。」藥師:「頭痛?頭痛…一般妳有發燒嗎?」
沒發燒,藥師讓你買,但如果發燒了。民眾:「有。」藥師:「有?一般要吃這種藥是可以,不過現在有H1N1病毒會傳染,如果發燒,最好是去大醫院看醫生。」
台中市藥師公會擔心,有新流感患者鑽漏洞,私下服藥延誤就醫,因此發文規定有退燒效果的「處方」用藥,必須有醫師處方箋才能賣。
有退燒效果的「指示」用藥,像普拿疼,雖然不必處方箋就能賣,還是會主動詢問是否發燒,過濾潛在的流感病患。
不過目前像這樣積極的藥局,只有台中市和台北縣而已,藥師公會全聯會發公文給各縣市,但沒有強制規定,其他縣市的藥局,會不會成了防疫漏洞,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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