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水災過後,災民的後續安家及生活,賑災基金會作出決議,將動支政府經費與民間捐款,照顧受災民眾,災民如果自行租屋,每戶每月最高可領2萬5千元,但到底政府要蓋組合屋還是永久屋,災民急著要個答案,今天在甲仙鄉有自救會成員,痛批政府動作實在太慢,災民忍不住問,馬總統你怎麼還不來。
自救會災民大聲呼喊,要馬英九總統親自走一趟小林村,了解災民的需要,目前甲仙鄉長也已經向中央申請242戶組合屋,希望災民能儘快在五里埔展開新生活,但災民只希望政府的動作能再快一點。
小林村自救會會長蔡松諭:「我們希望組合屋儘快搭建,因為現在都還在寺廟裡面寄宿,那不是長久之計,災民情緒也會浮動,所以我們希望政府儘快協助我們搭建組合屋。」
而災民的安家計劃也已經出爐,生活補助每人每月3千元,以一家五口為限,為期半年;而家園全毀的災民租屋補貼,每戶每月6千到1萬元,也就是三口以下6千元、四口8千元、五口以上1萬元,最長可領2年;如果要自行購屋,貸款額度最高350萬,償還年限20年,寬限期最長5年。
補貼計劃雖然已經下來,但災民目前最急迫的,是解決眼前無家可歸的處境。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稿全文 |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配合政府政策辦理「莫拉克颱風房屋毀損者,優惠安家計畫」,預撥6.6億元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8月17日下午召開臨時董事及監察人聯席會議,會中通過「莫拉克颱風房屋毀損者,優惠安家計畫」,賑災基金會將運用內政部民間捐款6.6億元,預定明(18)日匯至內政部指定帳戶,並由內政部責由災區縣市政府致送災民,以期莫拉克颱風房屋毀損不堪居住者及早獲得溫馨家園。</font> 賑災基金會表示,臨時董事及監察人聯席會議依據其捐助章程「第三條第一款關於災民撫慰、安置、生活、醫療及教育之扶助事項」。通過莫拉克颱風受災,經縣市政府認定符合房屋毀損不堪居住,並選擇自行租屋、暫住親友家、承購或承租國宅、配合政府政策貸款利息補貼或賑助建購者,得依前項規定申請補貼(不含借住組合屋及公有房舍者)。</font> 依據內政部對於因受莫拉克颱風致房屋毀損不堪居住者,除依規定領取安遷賑助外,尚可就下列優惠安置方案三選一:<br> 一、自行租屋者:可申請下列補助: 1.租屋賑助:每戶每月6千元~1萬元(3口以下6千元、4口8千元、5口以上1萬元),最長2年。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造冊向賑災基金會核銷。檢附:租賃契約書影本。<br> 2.生活補助金:每戶額度3千~1萬5千元(戶內人口以5人為限),為期半年。</font> 二、自行購屋者:可申請下列補助: 1.「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最高為350萬元,償還年限20年,寬限期(繳息不還本)最長5年,利率按中華郵政儲金二年期定儲利率減0.533%計息(現為0.592%),本貸款不得與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辦理之重建重購賑助重複申請。<br> 2.「生活補助金」每戶額度3千~1萬五千元(戶內人口已5人為限),為期半年。</font> 三、由政府安置:<br> 興建臨時住宅(組合屋)安置或運用現有國防部備用營舍、教育部閒置校舍、 其它閒置公有建築物等資源。(借住臨時住宅者,不得再領取生活補助金及租屋補助金) 以上所有租金補助或購屋利息補貼,均不得與其他政府租金補貼或購屋優惠方案重複領取。</font> |
來源: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2009年8月17日</font> |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優惠安家計畫</font> | |
生活補助 | 每人每月3000元</font> |
一家以五口為限 | |
為期半年 | |
自行租屋 | 每戶每月6000-10000元 |
三口以下6000元 | |
四口 8000元</font> | |
五口以上10000元 | |
最長2年 | |
自行購屋 | 貸款額度最高350萬</font> |
償還年限20年 | |
寬限期最長5年 | |
聯絡方式 | |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font> | TEL:(02)8912-7636 |
官方網站:http://www.rel.org.tw | |
製表:TVBS網路編輯組</font> |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