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買保養品去斑沒效果,反而還成了大花臉,台北市一名陳先生,為了淡斑,花了2萬多元買了一組保養品,使用後不只紅腫脫皮,還一度變黑,衛生局化驗後,發現保養品裡,違法添加法令禁止的「對苯二酚」,一旦使用過量,容易引起皮膚炎,衛生局上門稽查後,懷疑業者想規避查驗,疑似教導員工移花接木,撕掉原本的標籤,再貼上合格貼紙,目前衛生局和市調處已經介入清查,還有多少違法商品,在市面流通。
眼睛周圍嚴重紅腫,甚至還有脫皮狀況,嚴重時還會滿臉黑斑,陳先生說為了去斑,聽從網友建議,花了2萬多元,買了一組保養品,沒想到到最後,成了大花臉。
使用者陳先生:「根本不敢出來見人啊,皮膚糟成這樣,誰敢出來啊。」
陳先生表示,當初用的「保養品」,讓臉上的斑越除越多,懷疑臉上抹的東西出問題,衛生局一查,的確有違法添加物。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長陳立奇:「的確是有檢出對苯二酚,也涉嫌不法藥物,所以已經移請我們台北市調處,來協助後續偵辦。」
業者潘芯彤:「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去引進這樣子的東西,我們公司目前,也都全面沒有這樣子的產品,也都全面下架了。」
就怕還有漏網之魚,衛生局持續追蹤,懷疑業者早在衛生局上門之前,就企圖把違法的產品,移花接木。業者:「要把強版的都撕起來,是不是?」員工:「早知道那時候到貨時,就不要貼,白忙一場。」
早在民國79年, 衛生署就禁止化妝、保養品添加對苯二酚,由於對苯二酚能減少黑色素形成,及破壞黑色素細胞,淡斑功效強,美白藥膏中多半含有這樣成分,但是刺激性強,一但使用過量,容易造成刺激性皮膚炎,導致黑色素沉澱,得在醫師處方下,才能使用。
若要添加在保養品內,一定得申請核可,絕不能像這款商品一樣,瓶罐上印了英文,但中文標示卻找不到對苯二酚,企圖矇騙消費者,衛生局和市調處要查清楚,不讓違法商品,繼續在市面流通,還有下一張大花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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