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男導演臉書上徵求演員,卻被爆料積欠薪水!譚小姐控訴當初說好拍攝電信短片,但時間一改再改,拍攝當天特地從宜蘭遠赴台中,還突然被要求「帶泳裝」,才知道改成拍潑水節宣傳照,事後要求支付車馬費和通告費,控訴對方一再拖欠,男導演回應,當天演員拍攝中途離開,也沒有交實體單據,才無法支付薪水。
通告演員譚小姐:「他(導演)是找我去拍某個電信的比賽,還有他自己在籌備的網劇,到了莊園之後,原本要拍得影片都沒有拍,卻只有拍平面宣傳照,而這是我事先完全不知道的事情。」
譚小姐當初在臉書,看到男導演徵演員,面試後約好7月31日,拍2隻電信短片,對方突然在前一天取消,改拍攝時間,後來又臨時通知換地點,一直到8月5日當天,導演要求帶泳衣,才透漏改成潑水節活動拍攝。
通告演員譚小姐:「當下就很不開心,之後我就傳了一些話讓他知道,我沒有要用讓他用那組照片,並希望8月10日(8月15日)之前要收到款項,(導演說)星期一的時候會給我,但拍攝到現在是星期二了,我到現在還是沒有收到任何款項。」
大老遠跑到台中,早確認過費用誰來付,當初詢問可否報車馬費,導演回覆沒問題,但通告費部分閃躲問題,除了自費的泳衣500元,宜蘭台中來回也花近800元,拍攝平面照基本費2千,導演一毛都沒給。
通告演員譚小姐:「聽滿多前輩說,他就是專門會,騙一些剛踏入圈子的人。」
同場還有另一名演員也控訴,前一次通告拍攝被當司機,台北台中來回跑,5、6千元油錢也沒收到。
遭投訴男導演:「一整個體系的活動,8月5日一直到10月9日(活動當天),這是一整個連串的東西,她就沒有完成,就是拍到一半她有事她要走了,說送她回家就沒有再過來了。」
男導演反駁,收據只有拍照沒實體繳交,無法支付費用,雙方說法兜不攏,演員們集結不排除提告為自己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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