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刺激經濟,政府推出「三倍券」以達到振興的作用,但在今(15)日開放領取之前,竟有民眾在網路上收購「換現金」,結果被一名女網友發現,轉PO到《爆怨公社》問大家:「這算犯法了吧?」
只見原PO在某社團徵求「急需現金的朋友」,表明自己願意用2800元收購對方的三倍券,還指定可至汐止面交。此舉乍看之下是為了替想「換現金」的民眾著想,但PO文者每換一組三倍券就賺了200元的價差,讓女網友感到很納悶,並好奇這樣難道不犯法嗎?
貼文曝光後,網友回應「違規但不違法」、「不違法啊!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各取所需」、「不算犯法,因為沒有實名制,也沒有低買高賣的黃牛現象」、「振興券發放條例裡面其實有明文規定不得找零轉售,但經濟部又自己開記者會說不會強制執法」。
事實上,之前就曾有律師透露,經濟部訂定的「三倍券使用上不得找零、轉售、兌換或退換現金」指的是營業人,但若是一般民眾私下收購並無罰則,因為私人收購行為並不像商家能夠兌領現金,收購後也只能拿來消費使用,實際上也是達到了振興經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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