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竟然被騎腳踏車的超越,高雄市議員在質詢時說出自己的經驗,質疑部分道路速限太慢,他點名鳥松區的道路,路幅很寬車輛不多,限速只有40,但不只如此,同一條路更出現不同速限,也讓用路人眼花。
民眾vs.記者:「太慢喔,怎麼說?差不多560差不多,應該60比較好。」
真的太慢了嗎?高雄鳥松藝路山路蜿蜒,又有多個連續彎道,常有大小車禍發生,因此一開始路段限速40公里,就有藍營議員在質詢時,認為這速度太慢了應該放寬。」
腳踏車都騎的比四輪快,還強調去年就反應了,到現在還沒改善,實際到現場發現路上的速限牌已經更換成速限50公里,早在去年科技執法後,因為單月取締7萬多車次違規,就已經放寬標準,不過卻出現了新的狀況。
民眾:「一邊40一邊50這邊寫50公里。」
難道是一路兩制嗎,明明是同一條道路,卻出現不同速限,一下地面標線顯示40、一下牌子又變50,到底要看哪一個。
民眾vs.記者:「如果是要看是看牌子還是(標線)牌子。」
民眾vs.記者:「通常都是看牌子還是地上的(標)線,地上的(標)線以地上的(標)線為準,對。」
交通警察解惑,駕駛只要不超過其中一個就好,不過要取締,警方還有這一招,同樣要注意,因為它可是有長腳。
拿出移動式測速標示牌用鐵絲固定,員警可以任意在易肇事路段,或是民眾檢舉超速件數多的地方,自行掛牌取締,只要民眾違規被拍到,同樣得乖乖繳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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