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一位高商男學生,指控班上數學女老師,在學校球場拾獲他的眼鏡,不但沒有送去招領,竟然還戴上這副眼鏡上課,由於眼鏡上有清楚的星號標誌,馬上就被遺失眼鏡的男同學認出,而這數學女老師則是辯稱,因為工作忙,才會忘記將眼鏡送去招領,問題是,怎麼會把眼鏡戴上臉上去上課?女老師說,她有收集眼鏡的習慣,全部有2、30副,不小心誤戴。
這個高中,一位高一男同學指控,體育課在學校球場打籃球,他隨手把黑框眼鏡放在球架旁,打完球回教室才發現眼鏡忘了拿,衝回球場,發現眼鏡不見了,沒想到兩個禮拜後,班上數學女老師進教室上課,臉上戴的那副眼鏡,讓他看起來很面熟,男學生眼尖,從鏡架上的星星符號,認出好像是自己掉的眼鏡,學生跟校方反應,指控老師竊佔。
學務主任黃春生:「她(老師)有收藏眼鏡的一個嗜好,她有蠻多眼鏡的,隨時都可以有好多眼鏡,她疏忽沒有去作這樣一個失物招領的動作。」
怎麼老師撿到眼鏡,沒拿去招領,還占為己有掛上自己的臉上?學生怎麼都覺得不可思議。
高商學生:「那是我的眼鏡啊,不能這樣子(戴在臉上)。」記者:「這是偷竊行為嗎?」高商學生:「算,就是有點荒謬吧。」
儘管老師已經和男學生致歉,消息曝光,數學女老師還是請假沒到學校上課,校方相信教學35年,現年60歲的數學女老師是因為工作忙,才忘記把眼鏡拿去召領,絕非竊佔,問題是,耽擱沒去招領,又為什麼會配戴這副眼鏡上課呢?這樣說得通嗎?學生不滿意學校處理方式,但校方已經這樣認定了,到底算不算偷竊私佔,大家自有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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