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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3萬太輕! 國民黨籲修消防法、提高至50萬

記者 劉亭廷 李作珩 / 攝影 莊沛文 崔重群 報導
發佈時間:2020/04/30 12:12
最後更新時間:2020/04/30 12:12
圖/TVBS
圖/TVBS

國民黨立委痛批消防法第37條要求業者必須要限期改善,若沒做到才開罰,實在太慢!更痛批罰則只有三萬元,對大型業者根本不痛不癢,主張要把罰鍰提高到50萬!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這種知名的KTV包廂大的包廂,一個晚上就可以有3萬元以上的現金收入,真的是不痛不癢。」

 

講出三萬元是因為現行消防法第37條最高只能罰3萬,國民黨團痛批不完善,總是等出事才開罰,主張要把維持消防設施正常運作也納進去!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所以這次我們修法,我們是希望可以把,我們最高的罰鍰從過去的三萬元,可以往上提高,不管是提高到50萬、60萬,甚至是與消防署我們來去研究,可以有一個更高,不要讓業者有一個心存僥新的罰鍰。」

圖/TVBS

 
喊出加重罰則說只是針對營業場所而非一般住家,藍委拿出數據106年到108年,各縣市政府要求限期改善的接近12萬件,但真正處罰只有3%,消防署說那是,因為大部分人都有乖乖改善,但藍營覺得沒能立即開罰只會讓業者心存僥倖!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台北市政府)翻遍了消防法,沒有一條他們可以來立即開罰,嚴格違規的部分授予主管機關,相關的權限可以決定開罰。」

呼籲中央趕快修法,而另一頭市議員則痛批,府級公安檢查消防項目怎麼只檢查了1/3?

圖/TVBS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吳沛憶:「消防檢查項目裡面,其實總共有24個項目,但這4次檢查,每次平均只檢查了6個項目,其他的項目都是註記,下次來補查或是免查,就是讓人家感到很納悶。」

質疑市政府放水還是有人造假?議員更批評跟周一就跟市府要安檢複查紀錄,到現在還沒拿到,直呼太扯要市府儘快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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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限期改善#罰鍰#消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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