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認為吃不完的飯菜丟掉很浪費,因此會選擇先將它冰起來,隔天再加熱食用,但其實並非所有食物都適合這樣做!台北1名24歲男子日前半夜肚子餓,決定將冰在冷凍、已加熱過3次的火鍋湯再加熱,沒想到男子吃完後,立刻出現上吐下瀉、盜汗等症狀,醫師經檢查確診為「急性腸胃炎」。
根據ETtoday健康雲報導,診所醫生表示,隔夜菜不是完全不能吃,只要有把食物煮熟,並將其放進冰箱適當保存,2天內都可拿出來加熱再食用,至於男子為何症狀如此嚴重?診所醫生指出,男子已反覆冷凍、加熱達4次,且冷凍天數長達14天,造成食物變質,因此才會引發急性腸胃炎。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其實並非所有食物都適合再加熱食用,據ETtoday健康雲報導,營養師鄭欣宜提醒,像是甲殼貝類、海鮮涼拌菜、生魚片等海鮮類食物,絕對不要放到隔夜再吃;至於其他種類的海鮮,吃不完除了要妥善冷藏外,因為蛋白質易滋生細菌,加熱時溫度需達85℃以上,這樣吃起來才會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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