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有騎士不滿轉彎時,明明有等行人通過卻還是遭攔下,被員警認為禮讓行人時沒有距離三公尺,因此開罰2千元,這也讓他相當無奈,只是一天後,在路上發現有駕駛同樣離過馬路行人很近,舉發卻遭回絕,讓騎士認為警方標準不一。
遭開單騎士vs.員警:「嗶,靠邊。」
騎士被員警攔了下來,原本淡定的他聽到自己被攔下的理由,也相當傻眼。
遭開單騎士vs.員警:「我哪有未禮讓啊,等他過我才過去耶。」
被員警認為沒有禮讓行人,騎士遭開罰2千元,騎士摸摸鼻子收下罰單,但隔天在台北市昆明街同樣發現,前方駕駛離過馬路行人,只有短短1公尺距離,讓他決定檢舉,但最後卻是無法舉發,讓他認為警方標準不一。
信義交通分隊分隊長郭文昕:「這個駕駛人他右側,他還有行人在通行,他是忽略到他右側行人的部分,所以他,還是沒有保持三公尺距離就穿越。」
警方表示,以斑馬線為基準,車子前端左右三公尺,都得和婦人保持距離.否則就是違規,開罰1200元到3600元。而警方解釋,這名騎士雖然有禮讓行人,只是當時右邊還有路人又通行,可能是視線忽略了才會開單,至於騎士檢舉的案件,因為駕駛是從路人後方通行,因此不在規範內,才無法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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