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要求國軍體能高標準,14分鐘跑完3千公尺,今天台中縣有上百名警察,儘管不是總統要求增強體能的對象,照樣主動參加路跑比賽練體力,結果跑最快的員警10公里花不到40分鐘,和得冠軍的一般民眾相較,只慢了2分鐘,可說成績出色。
台中縣警察局長陳國恩:「警察愛心跑,婦幼沒煩惱。」
長跑比賽,一跑至少10公里以上,台中縣警局1百多名員警拉筋暖身,上場比賽!平常拚治安的警察,今天起了大早拚體能,和民眾一起路跑,比賽路程包含10公里和21公里兩種組別,跑完全程,可真累壞了不少員警。
記者:「表現打幾分?」參賽員警:「…100分。」記者:「覺得怎麼樣?」參賽員警:「喔,好累。」
但也有人跑得輕鬆,這位縣警局鑑識課警員陳凱華,39分鐘跑完10公里,是最快的飛毛腿警察,在全部參賽者裡同樣名列前矛,排第5。記者:「局�有要求是不是?」台中縣警局鑑識課警員陳凱華:「沒有沒有,沒有沒有,自發性的。自發性的。」
會這麼問,是因為終點站分別登記兩種成績,一種表格是所有參賽者的排名,另一種專門針對員警紀錄。登記成績人員:「第8名還沒有寫…,52(分)32(秒)喔,這個要登記嗎?放在這邊就好了。」
其實馬總統要求體能的對象,只有國軍弟兄而已,但警方響應總統政策,參加長跑鍛鍊體力,彷彿告訴大家,就算警察體能未來列入升遷考績,也早就練過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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