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民眾居住品質與安全,內政部近年力推危老重建及都市更新政策。內政部今天表示,民國108年危老重建與都市更新合計共有535案,較原定目標420案,超出115案。
內政部發布新聞稿表示,去年初提出危老重建申請320案、都市更新核定100案的目標都已達成。108年全年,危老申請案共有433案,為107年的3倍以上;都更核定案共102案,首次突破百案門檻。
對於危老重建快速成長的原因,內政部分析,在於法規提供簡便申請程序及最高1.4倍的容積獎勵。各地方政府也積極推動輔導機制,包括危老重建的輔導團、推動師及工作站,由專業人員深入老舊社區,與居民面對面溝通並給予協助。
內政部指出,「都市更新條例」於108年修法通過,今年地方的自治法規將逐步到位。最重要的工作是將審議事項儘可能明確化,引導都更審議會發揮爭議處理的功能,協助解決難關,讓都市更新不再遙遙無期。
關於各界關心危老重建時程獎勵將於109年5月屆滿,內政部也與各地方政府研商,預計提出修法,將建築容積的時程獎勵減半為5%,逐年遞減1個百分點;同時,新增規模獎勵,鼓勵擴大整合,續爭取最高10%的獎勵。
另外,內政部指出,現行條文規定危老重建案合併的鄰地不得超過原基地面積,影響周邊整合意願,或合併後反而產生難以利用的畸零地。這次修法草案也取消合併鄰地的面積限制,僅規範鄰地獲取容積獎勵及稅捐減免的面積上限。
內政部表示,改善居住環境的第一步要先了解自家的耐震能力,因此去年6月已將耐震初評的補助,從每棟6000至8000元,提高為1萬2000至1萬5000元,鼓勵有需求的民眾可向建築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洽詢。若評估後發現有耐震疑慮,可趕快與左鄰右舍整合,透過危老重建或都市更新建造新家。(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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