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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見真的為憑?目擊夫上摩鐵外遇 真相曝光超毛的

作者 大塊文化
發佈時間:2019/09/26 16:31
最後更新時間:2019/09/26 16:39
示意圖/TVBS
示意圖/TVBS
魔神仔的幻化作弄
這些年來,臺灣社會有太多人在討論「紅衣小女孩」的來龍去脈,更有人無聊到組探險隊意圖一窺。我認為這樣對另一個世界的「人」不敬,也有其危險性,更何況各有各的領域,為何滿腦子只想著要滿足自己好奇心,就擅自去打擾人家?倘若我對你家充滿好奇,我可以隨便去敲你家的門、強行進去瞧瞧嗎?
 
 
不管網路上多少關於這類「小女孩」描述,甚至還煞有其事地說明「發源地」,這些都不能稱為「唯一」。這是由於在大氣環境中,類似這種場景、這種「人物」,以及陽間人類所遇到的這類狀況,那真是數也數不盡!有人形容小女孩的「紅衣」,是一種充滿仇恨與煞氣的符號表徵,並不完全正確;如果就某些線上、手機遊戲,將其主角所穿紅衣視為「制服」,那就更令人搖頭。
 
還有個網路實例分享,將「紅衣小女孩」形容是「出生時夭折的女嬰」,慢慢長大後成為不甘提早逝去、且報復心態極重的女孩,這完全都不對啦!故事後頭活靈活現地告訴讀者,誰看到「她」誰就倒楣,而且會很快死於非命,管你有沒有「道行」,畢竟其法力驚人,任誰都逃不掉!唉!凡是這類說法,肯定絕對是「唬爛」。
 
為何?我告訴你,「紅衣小女孩」我起碼看過兩回:一次在山嶺樹林間,另一回在都會區巷弄裡;穿紅衣的也不見得是「小女孩」,其中一回還是個老婆婆(別跟我說「那是她長大變老」,請不要亂說這款廢話,要是口沒遮攔,當心出事惹麻煩),中間相隔近三十年,我依然在這裡講故事給你聽,尚未「嗝屁」,這又怎麼說?
 
 
或許讀者有疑惑:網路上原始影片盛傳,那個誰誰誰不就是因為「紅衣小女孩」跟在後頭,於是整個人舉止及外表,後來變得不太對勁,連獠牙都長出來,接著很快就……掛了!如果解讀成當事人原本陽壽已盡,會不會比較合理些?我的看法是:反正「時間」到了,只是碰巧遭遇與一般人不同的「上路」方式而已,但被各界特別放大關注,造成意料之外的渲染效果。
 
或許某些專業人士不以為然,但個人看法覺得,「紅衣小女孩」其實是「魔神仔」化身,也是一般人所指的山中魑魅魍魎,在鄉野怪譚中扮演迷惑或欺騙常人的角色。特別的是,既被叫「魔」又稱「神」,那到底是「魔」還是「神」?自古至今,命理界也好,通靈界也罷,大家定義不見得相同,偶見看法不同者爭論不休,是有點無聊。不曉得「學術」上該怎麼定義?只是我翻遍國家圖書館相關書籍,還是一樣,無論學術界、民俗家、命理師或堪輿人士,各家皆有各家堅持與認定,乾脆甭看,以免浪費時間。

不過有個重點必須了解,就是這類事物真的未必「眼見為憑」。我自己看過甚多「魔神仔」捉弄人的個案,發現不少當事人都堅持「我並沒有被蠱惑,我是親眼看見的!」。然而真實情境裡,他們眼見的事物並不存在,只是「幻化」情境一再發生,影像進到腦子裡,也常不斷引發人世間爭執糾紛,甚至造成法律問題,或許這就是「魔神仔」想要看到的結果。反正把你們笨蛋人類搞得一團混亂,跟「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那種「見不得人家好」心態,差不多是相同的。
 
最近一個實例就發生在摯友身上。他因為趕論文著作,忙得沒夜沒日;而他岳父某日凌晨突然過世時,正好距離摯友發表會時間非常近,但為盡孝,仍帶著傷心不已的妻子,第一時間從臺北連夜開車飛奔至中部山區,除了祭拜,並協助岳家治喪事宜;當日午後,留下妻子在娘家幫忙,自己又趕緊開回臺北,埋首在書堆與電腦前持續奮戰,為著作內容做最後修正與調整,說好等過幾天發表會一結束,再立刻趕回岳家去。
 
發表會當天是我陪同前往,從頭到尾絕無冷場,非常成功。會後,他興奮地想馬上向妻子報告結果,同時告知下午將開車到岳家,傍晚前抵達,可是從手機傳來的聲音,卻是他妻子破口大罵、幾近歇斯底里尖叫,我在旁邊都聽得清楚,驚愕得望著摯友,這到底怎麼回事啊?
 
只見摯友不斷解釋:「我人在臺北啊!怎麼可能在那種地方?」後來聽到可能是岳家其他人接連對話,總之聲音很大,不斷聽到責罵聲,讓他講到最後都詞窮了,無力招架,僅能無奈沮喪地放下手機。我急忙追問,他有些納悶不解地回應,說他妻子和岳家親友,昨天深夜開車從殯儀館回到山區住宅時,途中在市區竟然發現「他開的車」在前頭等紅燈,車牌號碼清清楚楚是幾號幾號,更讓人驚訝的是,除了看到「他」,副駕駛座竟然還坐了個妙齡女子,還狀極親熱!
 
這下可不得了!難道自己丈夫趁著太太回娘家奔喪之際,做出不可告人之事?

 
本來在車上其他親友勸他妻子,可能看錯了吧,不可能是我這位摯友啦!但「鐵證如山」攤在大家眼前,何況車子與車子挨這麼近,越看越不對勁。她本來要下車去敲前車的窗子,眼看馬上綠燈亮起,只好打消念頭,不過她堅持要開車的小舅子跟蹤到底,沒想到竟然跟到市區一家「摩鐵」前!他妻子更不敢置信的是,親眼看到「他」竟然下車,先到後車廂拿了些東西,那個妙齡女子也下車,伸展一下四肢,然後回到車內,接著,車就直接開進汽車旅館。
 
「哎喲!天地良心啊!我昨天晚上光是檢查整本著作和發表會的投影片,就弄到今天凌晨三點多,才休息一會兒,哪來時間在中部逗留,還跟了個美女?離譜!離譜!有沒有搞錯啊?」摯友喊冤喊到讓我覺得不忍。他的個性我很了解,光從個性保守,行事風格嚴謹這點看來,實在不太可能犯這種「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我也沒有犯喔!而且我絕對是真男人)。
 
「後來啊,眼見時間太晚,一行人還是先回去。我老婆回到娘家痛哭整晚,其他同樣『親眼看到』的親友們則是氣得半死!一早七點半,小舅子更跑去旅館查證,人家死都不肯講,先說要保護客人個資,後頭只回應根本沒這個車牌啦!他氣呼呼地準備開車離去,竟然發現我這個『姊夫』的車子,他『親眼確認』車裡頭這兩人不會錯,確實是『原班人馬』,剛好從車道迅速開出,他還來不及追,這輛車就呼嘯上了公路揚長而去。」他邊說邊吊白眼,嘆了口長長的氣。
 
望著摯友,他滿臉「好嘔」的樣子,一時之間也不曉得該怎麼安慰他。他辛苦忙碌大半年,好不容易著作發表成功,雖然遭遇岳父驟逝的插曲,仍值得為他慶賀;只是突然多出這種莫名其妙的指控,且指控他的人竟然還是自己妻子及岳家!一下子轉折如此之大,叫他情何以堪?
 
「小舅子說早上七點半左右,看到你的車衝出旅館,可是你在臺北的發表會是九點開始,從中部把車開過來,除非飆車闖紅燈還亂衝,否則哪有可能突破上班尖峰時間的塞車啊?」我不解地回應。
 
 
「噯噯噯,就是這樣啊!老張,你要幫我作證!拜託拜託!」他緊張地抓住我袖子。「我八點半準時到你家接你一起,咱們去會場,你最清楚了,這段時間就算從中部飆到你家,怎麼可能嘛!我又不是神仙,說飛就飛,說到就到。」
 
我直覺想到這件事充滿許多不合理,後來乾脆建議他,咱們一起到你岳家弄個明白好了,摯友馬上答應,連本來中午想找家館子「慶功」的心情都沒了,就這樣馬不停蹄地直奔中部。
 
摯友的岳家位於中部山區,抵達住所前要穿過一大片的公墓及竹林。我每次通過這種地方總會不自主地打寒顫、起雞皮疙瘩,這回比較奇特的是,有個鬼魂竟然在車子擋風玻璃前附著,對著我冷笑後,立即消失不見。
 
我們抵達好友岳家,一下車就被他妻子的親友上前開譙,他擋不住所有指責,只能一再回應:「我沒有!我真的沒有!」摯友孤軍奮戰,我在旁看了很不忍,趕緊請大家冷靜,讓我幫忙把事情作個釐清。經過一番爭執討論,最後大家也同意了。
 
在客廳裡,桌上擺滿金紙與祭拜用品,大家情緒平復,可是在辦喪事時談「出軌」的事,氣氛滿尷尬的。此時,摯友的妻子從樓上走下來,兩眼紅腫,委屈哭訴爸爸死了已經夠難過,沒想到自己老公竟然背叛她「偷吃」,簡直太過分了。

摯友岳家親人首先打破沉默:不是冤枉我這位摯友,可是昨天深夜,大家的確看到他的車、他的人,而且還和某個陌生女子一同進了汽車旅館;今天早上,小舅子也看到他們離開,鐵證如山,叫他們怎麼可能諒解?
 
我想了一下,告訴所有人:今天早上八點半,摯友確實把車開到我家來,他車牌幾號天曉得,可是我搭過很多趟,很清楚,是他的車沒錯;他不可能把車開到臺中烏日搭高鐵回臺北後,再換車開到我家,時間怎麼算都不對。更何況如果按照小舅子說法,他沒看錯時間的話,那麼只花一個小時,要從中部開車飆到臺北,還正好會遇到上班尖峰時間塞車,照這種飆車方法,警察光開罰單都開不完了,當然不可能飆這麼快,除非小舅子看錯時間。
 
他小舅子算明理,確定他沒看錯時間,因為「摩鐵」旁圓環,立有獅子會捐贈的電子鐘,確實指著七點半,而且他在車上聽廣播,也剛好聽到「半點報時」,並沒有錯。光就這點,姊夫就算飆頂級跑車,八點半也飆不到臺北。
 
「好,先解決一個謎團,」我繼續問,「你們昨晚幾點鐘看到我這位摯友的車?」

他岳家親友一致回答,就是大約晚間十一點前。我回頭問摯友,你昨晚十一點在幹嘛?他抓抓頭說,他實在沒辦法抓準正確時間。才剛把話講到這裡,他妻子破口大罵:「不就和那個野女人混在一塊嗎?我都親眼看到!」把所有人嚇一大跳。

親友們趕緊安撫她,突然間,摯友趕緊站起來,似乎想到什麼。他告訴大家,他昨天一早在家忙到晚間都沒有吃飯,晚上餓到實在受不了,才發現附近館子幾乎打烊,只好開車去還未關門的速食店用餐,吃完之後,又到附近超商影印幾張文件,如果上述店家有監視器,應該可以還他清白。
 
「不用看監視器啦!你買東西不就有發票嗎?上頭就印有時間啦!」我叫他找找看有沒有發票。
 
他想想,也對,終於從皮夾子裡,摸出一張昨晚十點四十分在超商影印的發票,上頭也印出店名。這還不夠,為了再取信所有人,他說昨天買完速食套餐,就在車上直接解決,發票可能就在紙袋裡還未扔掉,於是快步回到車上找,果然看到發票,註明是昨晚十點十五分,上頭印有「臺北康寧」,證明他確實人在臺北。

但岳家親友們此時提出質疑。「我們不是不想相信,但如果發票不是他的,而是這位張先生昨晚留下的發票,萬一你們又套好了招,那還是有疑問啊!」
 
萬萬沒想到,原本不干我事,如今卻眼看著被捲入「套招疑雲」,有些不太高興,但既然被質疑,還是該為自己澄清一番。我昨晚十點在幹嘛咧?其實從晚上七點到晚上十一點,我帶著老婆,與來臺的日籍友人吉田女士及其同學在小籠包名店聚餐,順便到她們下榻旅館大廳聊天,她們今天一早就搭機回去了。不過餐廳的發票應該是打在晚上八點多,就算我拿得出來,大概也沒什麼作用,只好當著大家的面,以手機的LINE詢問日本友人是否安抵家中,對方很快回應旅途平安,也再次謝謝昨晚我們夫妻招待用餐,不過因聊天聊太久,耽誤我們回家休息時間,向我們致歉。

這一來一往的訊息,總算讓摯友家的親戚們心服口服,不再追問發票是否作假套招。
 
摯友也補上幾句說明,這次論文發表會對他職場生涯而言,是個重要關鍵,他為此準備了大半年,就為順利發表;誰還會在發表前一晚,帶著女人去「摩鐵」春風一度?以他拘謹的個性來說,既沒興趣、也沒念頭用這種方法「紓壓」,畢竟緊張備戰的時間都來不及了,只有狼吞虎嚥草草吃了晚飯,回頭繼續奮戰。說著說著,他妻子終於破涕而笑,情緒也比較緩和。
 
然而折騰半天,大家仍然難以釋懷:昨晚跟今天清晨都「親眼看到」的事,絕對不會錯的。難道看走眼嗎?如果一個人看錯也就算了,可是所有人都看錯嗎?這怎麼可能呢?
 
我沒辦法提出證據,倒是推斷出一個假設:有可能幾天前,摯友開車帶著妻子急返中部山區岳家奔喪,這過程中路過墳場或者竹林(一般來說,茂密的竹林「藏陰」居多)時,引起某個「魔神仔」注意;「他」呢,「見不得」這對夫妻如此恩愛,心有嫉妒,所以記住了車型、車號、身形輪廓,伺機等到昨晚製造假象,讓所有家人看到這種情景,進而引發軒然大波。這不是不可能喔!而且「他」製造這種虛假幻象,只要你們冷靜下來去追查,很快應有機會揭穿絕非真實;然而「魔神仔」硬是不讓你們有機會接近那輛車—包括摯友妻子本來要下車,前往前車拍打車窗查證,但此時突然紅燈轉綠燈,只好作罷,這是一例;還有小舅子目睹姊夫車子快速衝出,直奔公路揚長而去,讓人無法追趕等等。這些就我看起來,都是「魔神仔」常用招數方法,也就難免造成許多誤會,導致紛紛擾擾不斷了。
 
儘管誠懇地解說,大家差不多能理解,只是仍無法完全釋懷。「是喔?難不成我眼花、其他人也眼花?」我也無法解釋個透徹,只好強調「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但至少我與摯友這麼多年交情,實在不相信這種嚴謹過頭的人會「偷吃」;更何況這兩天他為了著作發表,已經忙得夠筋疲力竭了,真的不可能花時間在中部地區「偷雞摸狗」,請大家就相信他吧。
 
在疑慮中,我們結束討論。我很抱歉沒辦法跟所有人解釋清楚,還讓大家半信半疑,摯友則頻頻向我致謝,感激我願意幫他洗刷冤屈,這就夠了,只是要讓他妻子與「目睹」昨晚狀況的岳家親友,能夠完全相信他是清白的,恐怕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我帶著遺憾回臺北,也不斷思考為何會有這種問題。其間有個高人回應告知,確實不能排除「魔神仔」的因素,只是這種「集體看錯」還有不少原因,相當複雜,叫我別想太多,不如擱置,反正總有一天必然水落石出。
 
沒錯,果然很快就「水落石出」。四天後的早上,摯友從中部打電話來告知,妻子以及她娘家當晚「看到」狀況的親友,陸續夢見他岳父前來「抱怨」,說「他」死了之後,要忙的事如此之多,大家已經夠累夠煩,怎麼還在怪罪女婿有沒有「偷吃」?這明明就是被魔神仔給騙了,你們還信,真是笨到可以啊!
 
幾個親友早上在家裡設置的靈堂上香祭拜後,紛紛講出這件事,連他妻子都覺得不好意思,沒想到自家爸爸還特別代為「澄清」這種事,總算讓摯友稍稍寬心了些,也對於往生者親自「託夢」解答,感到萬分不可思議!
 
不過,摯友還是很感謝岳父,願意為他的清白而「託夢」。他也希望能讓岳父知道,自己深愛他的女兒,這輩子絕對絕對不會背叛她,請岳父大人安心。我告訴他,不妨上香時再講一遍,或許你岳父的遺照,還會對著你相視微笑喔!

※本文由《大塊文化》授權,節錄自《靈異說書人》一書,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並授權刊登,不代表TVBS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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