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委員鄭志龍所投資的一家涮羊肉火鍋店,因為未經申請使用故宮收藏的「元世祖」半身像,以及「元世祖出獵圖」,作為店內裝潢宣傳,被故宮員工抓包,追討1萬8千多元的授權費,去年一年,故宮光是靠授權費就進帳600多萬,提醒民眾,故宮裡頭雖然都是國寶,但權利是屬於故宮的,民眾使用前還是得申請。
冷冷的冬天最適合來一個暖暖的火鍋,就連立法院長王金平都現身捧場,然而這家業者現在卻傳出侵權爭議,不是名稱上出了問題,而是它所使用的圖像。
看看業者所架設的網站,上頭所使用的這張元世祖的半身像,正是取材於故宮博物院裡所典藏的這幅圖畫。
記者:「故宮這些是國寶,權利為什麼不是全民的?」故宮副院長馮明珠:「我們依據文資法第69條第一項,明確規定,保存機構為了學術研究,可以複製,複製完畢,這權利就屬於保存機構。」
故宮表示,店家自行從文獻中掃描圖檔,並加以使用依珍貴動產衍生品管理及收費規定,要求店家補繳2張圖檔,共18200元授權費;可別小看這筆授權費,光是去年一年,故宮在授權費上就為國庫賺進了600多萬,其中又以翠玉白菜最受歡迎。
提醒大家可別以為故宮裡的寶物是是國家的,權利應該屬於所以人民,就隨便使用,提醒民眾,使用前還是得申請,以免違法侵權,最重將被處以10到50萬元不等的罰鍰。
◎畫面翻攝業者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