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日前宣布要針對長期佔用公有停車格的車輛拖吊,而停管處從7月1日開始將對停放30天,而且沒繳清停車費的車輛張貼「久占停車格位車輛移置通知」,目前已經拖吊共22輛車,其他還有140輛車是下一批拖吊目標。
拖吊標準不只要停放超過30天,而且還沒有繳費就會收到通知單,提醒車主張貼通知後的15天會進行拖吊,如果超過期限還沒領回,公告3個月後將進行拍賣。
台北市停管處管理科長謝君毅:「像昨天那台車就(停了)將近5個月,將近150天,第二個部分就是他欠費的部分,他欠費金額比較高又沒有去繳停車欠費,這個部分我們是第一波的首先去考慮去拖吊移置。」
先從停放最多天以及欠費最誇張的車輛開鍘,下一批的拖吊車輛停放187天,欠費高達60375元,再來則是133天,欠費4565元,接續131天,欠費1035元。
台北市停管處管理科長謝君毅:「汽機車大概只有180輛符合這個條件,其實並沒有想像這麼多。」
考量保管場空間,目前已經拖吊22輛,其他18輛自行開走,剩下140輛車將是下一批目標,呼籲車主不要貪圖方便占用,否則將成為下一個開鍘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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