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夜市人行道上的攤販總共54家,有吃、有玩樣式多,包括一支120元的烤玉米,也在這裡賣,但明明違規,卻還組成「促進會」爭取權利,甚至統一穿背心表明身分,大剌剌的態度,對比合法的夜市攤商,要配合市府搬遷,又不能違法營業,實在不太合理,其實這些攤販就因為不合法,檯面下牽涉的擺攤權利,更是複雜。
從大樓制高點往下看,士林夜市亮晶晶、越夜越美麗,人行道上擠了54家攤販,5支要價600元的知名烤玉米攤就在這,平均一支120,現切水果攤也好幾攤,彈珠檯也很熱門,遊客來到這不只能吃吃喝喝,還能回味童年。
攤販營業的同時,樹下警察嚴陣以待,說是疏導交通,但仍緊盯對面這排無照攤販,不過警方只會偶爾開單告發,不會強制驅離,攤販不用像別人跑給管區追,而是和警察形成特殊的「和平共處」。人行道攤商:「因為我們這有一個『自治會』,自治會自己拿(圓錐)去排的,這個(綠色標線)政府劃的啊。」
他們已經存在很久,攤商們還組成基河促進會,每個都穿上黃色鮮豔背心識別,但畢竟沒執照,也不具有合法基礎;其實合法的士林夜市攤商,屬於另一個組織,叫士林市場自治會,就在剛蓋好的建築裡,1樓加地下室700個攤位,工作人員聽到記者問,紅磚道攤商也有「促進會」,趕緊劃清界線。士林市場自治會:「(人行道攤販)跟我們沒關係啦,我們管我們這塊地(合法攤)而已。」
合法攤販必須要配合市府,從基河路左邊搬到右邊,紅磚道的違規攤,卻可以長期不動如山,不合法,檯面下牽涉的利益關係更複雜,比方說,攤位根本沒產權,但擺設要月付3萬元租金,再加5千元水電費,明明是公家的人行道,卻可以私下花錢,喬擺攤權。投訴民眾:「大概是60(萬)起跳。」
市場處表示,過去從沒考慮要讓攤販就地合法,這裡成了消費者逛街天堂,也只能和警方合作,用「漸進式整頓」約束攤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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