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雄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女子,因為撿到錢,追討3成的報酬,引發爭議!女子把這筆錢捐給母校的動物保護社,結果社團方面因為備受壓力,決定退回捐款,而校方認為女子的行為已經影響校譽,也成立專案小組調查,釐清真相。
拿出寄還給派出所的現金袋,上面清楚寫著6000塊錢,寄回給台北縣土城警分局的廣福派出所,這筆就是從學校法律系畢業的潘姓女子,在撿到婦人包包後,依法索討的3成報酬,他把錢捐到母校的動物保護社,但社團遭現在卻決定錢退回去。
高雄大學主任秘書張永明:「那各界捐款,當然假如說我們今天拿到的捐款是有點爭議的,那最好方式當然就是不要嘛,把錢捐給他們,結果他們就變成大眾矚目的對象,那這些學生老實講,他們也嚇到了。」
接受6千元捐款的動物保護社遭受各界壓力,因為捐款人潘姓女子拾遺索酬備受質疑,甚至還受到網友抨擊,在校方建議下,社員才會開會決定寄回捐款,交由警方處理。潘姓女子(99.12.13):「非常的冤枉,為什麼一件好人好事,我先撿到皮包,然後又捐款,然後被寫的好像我們學校,教出來的學生很不應該。」
原本捐錢做公益是好事一件,但事件牽連學校畢業生,校方認為對校譽也有影響,自己成立專案小組,由法學院院長帶隊北上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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