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與動保團體今天以「豐原狗肉案」為例,認為法院判刑過輕,呼籲政府各機關落實動保法修法內容,對於虐殺、食用犬隻案件應嚴懲。
世界愛犬聯盟與王育敏等人今天召開「虐殺、食用犬隻應嚴懲,落實動保修法精神」記者會。
王育敏指出,去年10月發生一起越南移工殺害、烹食狗肉案件(豐原狗肉案),該案犯嫌遭台中地檢署起訴,檢察官建請法院求處有期徒刑2月,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台中地方法院今年5月審結此案,分別判處2名犯嫌拘役40日、30日,併科罰金3萬元、2萬元,全案可上訴。
王育敏說,前年4月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對於宰殺或故意傷害動物者,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檢視修法前後虐待殺害犬的判決,平均刑責落在拘役50日至有期徒刑3月之間,加上豐原狗肉案的判決結果,顯然判決過輕。
世界愛犬聯盟台灣總代表呂幼綸說,近幾年來有動保團體表達對移工吃狗肉問題的不滿,希望司法的積極精神除了事後嚴懲外,也要肩負嚇阻犯罪的責任。
王育敏指出,檢察官應就豐原狗肉案上訴,否則難以對犯罪者起警惕之效;農委會應與動保團體合作,持續對外籍移工加強法令宣導,勞動部應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採取必要手段,廢止違法外籍移工的聘僱許可,並限期出境;雇主及仲介公司也應持續向外籍移工宣導,使其迅速瞭解台灣的法令,避免觸法受罰。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委楊明傳表示,現行法令有要求雇主或仲介的宣導責任,若未宣導而移工觸法,雇主最重可罰30萬元罰鍰,甚至廢止聘僱移工許可,相關單位也會對移工加強宣導要遵守動保法。
王育敏希望,司法院於現行量刑資訊系統、量刑趨勢建議系統中,納入違反動保法的判決,供法官於具體個案量刑時參酌,並於將成立的量刑委員會中,納入違反動保法的量刑準則,改善現行量刑過輕問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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