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110萬買空氣?婦砸870萬買房 3年後竟縮水5坪

編輯 賴俊佑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6/12 20:38
最後更新時間:2019/06/13 04:23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TVBS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TVBS

房屋買3年,坪數竟然縮水了?新北市一名婦人6年前花870萬,在板橋買一間38坪的房子,3年前轉手發現,板橋地政事務所測量有誤,實際坪數遠比登記坪數少了5坪,婦人才驚覺自己多花110萬餘元購買不存在的坪數,讓移轉買賣因此泡湯,憤而向板橋地政事務所提國賠。
 
根據聯合報報導,李姓婦人2013年以以870萬元,向高姓女子購買板橋區大觀路一戶38坪的房屋,2016年6月轉售房屋時,買家發現坪數短少,經地政事務所重新測量後,才確定實際坪數只有33.4餘坪,移轉買賣因此泡湯。

 
 
事後,李婦曾依法向原屋主追討溢付的價金,但經法院強制執行後,卻只追回3.2萬元,因此轉而向板橋地政事務所改提國賠案,並指出,因測量人員的錯誤導致她的損失,應賠償她剩餘的107萬餘元。
 
法院審理時,板橋地政事務所指李婦已依其他方法求償,法院也判原屋主須返還價金,損害已經完全填補,主張自己無須負賠償責任,更進一步提出,李婦雖然在強制執行後,尚有107萬餘元的缺口未補足但此為債權執行的行政問題,並非所方更正房屋面積造成損害,況且李婦還持有債權,後續仍可繼續強制執行。
 
新北地院調查,依《土地法》規定,若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受損害者,由該地政機關負損害賠償責任,而板橋地政事務所測量建物面積確實有誤;此外,李婦取得執行名義後,已窮盡強制執行相關程序,仍無法完全獲得賠償,自然不能已其持有執行名義就認定她未受有損害,因此判板橋地政事務所應賠償李婦剩餘的107萬元損失。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2024史上最熱一年◢

👉地球發高燒台灣未來冬季恐歸零?

👉半顆高麗菜破百,極端天氣惹禍

👉這4電器吃光荷包!教你省電祕訣



#買房#縮水#坪數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087

0.0549

0.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