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今天將在苗栗縣議會進行二、三讀討論,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等保育團體上午到場聲援,盼以實際行動爭取議員支持讓草案過關。
苗栗縣政府為降低開發行為對於瀕臨絕種一級保育類動物石虎的衝擊,擬定「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此次會期送交縣議會審查,經5月23日分組審查小組決議送交大會(二讀)討論,今天上午議會二、三讀議程,成為關注焦點,若能順利通過,苗栗縣將是全國縣市自訂石虎保育條例首例。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上午邀集苗栗縣自然生態學會、苗栗縣海岸環境發展協會、台灣野蠻心足生態協會等保育團體前往議會聲援,在議程開始前,先在議會前廣場舉辦記者會,期盼條例能順利通過,包括曾玟學、宋國鼎、陳光軒、羅貴星、陳品安、黎煥強、劉順松、鄭宗國等議員也到場表達支持。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秘書長吳佳其表示,石虎是保護傘物種,保護石虎及其棲地,同時也代表保育完整自然生態棲地,目前縣府提出的版本已是協會認為最能發揮實質保育石虎的最基本標準,期許今天條例能順利通過,讓苗栗成為領頭羊,影響全台一起保育石虎。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去年在縣議會闖關失敗,經縣府邀集專家學者提供意見,修正部分條文後,本次會期捲土重來,草案內容規範縣府及所屬機關公共工程開發面積逾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1000公尺以上且位於縣內石虎利用棲地者,應在規劃初期及施工階段向石虎生態保育背景專家諮詢,採取對環境友善之工法,盼營造友善動物環境,落實石虎及石虎棲地保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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