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車擦撞機車 撞後才補打左轉燈
- 記者:吳淑萍.謝古菁|攝影:江俊彥
- 發佈時間:2019.05.04 12:49
- 最後更新時間:2019.05.04 15:46
- 記者:吳淑萍.謝古菁|攝影:江俊彥
- 發佈時間:2019.05.04 12:49
- 最後更新時間:2019.05.04 15:46
苗栗市區發生左轉轎車和機車擦撞事故,後方行車紀錄器拍下,轎車轉彎前沒打方向燈,卻在擦撞之後補打左轉燈。警方表示,有沒有打方向燈,的確會影響到肇事責任的判定,但是並非駕駛說了就算,會參酌其他證據判定。

單行道,車輛直行,綠色轎車沒有打方向燈但是左轉,左側機車直行,騎士閃了一下沒躲過,擦撞倒地。
一秒鐘,兩秒鐘,從燈號看來,駕駛撞到後踩煞車、入檔再打方向燈,這時候,左轉燈在10秒後補打。

陳姓機車騎士被撞倒,多處擦傷流鼻血,救護車送醫。轎車左側車身,留下刮痕。
事發在5月3日上午七點多,苗栗市中正路,雙方都要去上班,這路段是單行道,機車在車道外側直行和左轉的轎車擦撞。
苗栗分局交通組長謝偉倫:「要轉彎未打左邊方向燈,機車騎士的話騎在路面的外側。」
機車應該騎在車道上,轎車應該事先打方向燈,注意後方來車。事故雙方都有肇事責任,不過後方的車輛把影片po出之後,綠車駕駛引發撻伐,因為他的左轉燈,轉彎前不打,撞到人之後才補打,網友看到影片,直批,不打方向燈撞到人,還故意打方向燈。
苗栗分局交通組長謝偉倫:「有打跟沒打,當然是對你的肇事結果分析,當然是有差別的。」

有沒有打方向燈的確會影響肇事責任的判定,警方根據經驗推估大約一成,不過事後補打方向燈,不見得就能成為,「有打方向燈」的證據,警方還是會根據其他佐證做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