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所國中有22名學生從衛生所領克流感回家,沒想到吃了3天,赫然發現藥盒上的保存期限只到今年8月,已經過期3個月。對此,衛生署解釋,去年2月已經同意這批藥展延2年,安全性和藥效都沒有問題,但專家痛批,現在不是疾病流行的非常時期,明明還有沒過期的藥,為什麼要給老百姓吃過期的藥。
學生家長投訴,孩子輕微感冒,從學校帶回一盒克流感,沒想到竟然已經過期3個月!記者:「藥過期了?」學校老師:「可是我們不知道這個事情。」
臺中市藥師公會也有一批過期的克流感藥品,藥師說,衛生署公告展延2年,他們拿到的這批克流感本來2010年的6月就到期了,但衛生署現在展延2年,是不是意味著一直到2012年6月都有效。還有專家痛批衛生署作法太離譜,中區感染症指揮中心指揮官王任賢表示,過去展延藥效是SARS流行的非常時期,他不懂為什麼現在也要讓老百姓吃過期的藥。
中區感染症指揮中心指揮官王任賢:「現在有緊急狀況嗎?沒有嘛,為什麼要展延?我現在同時有沒過期的藥,為什麼你要給老百姓吃過期的?」
王任賢表示,要展延藥效藥廠得提出多項佐證,包括要確定療效沒變、不良反應不會增加,甚至要有足夠的資料數據和臨床反應,他要衛生署好好說明。
疾管局則強調,展延這批克流感,都審查過藥廠提出的安定性測試報告,沒問題才回收並貼上標籤。疾管局發言人林頂:「假設的狀況,衛生局或疾管局目前有了群聚感染,那我們要投藥的話,我們用的藥,也是一樣的這一批。」
疾管局強調,審查通過,展延的克流感安全性和有效性都沒有問題,而且衛生所也都有對家長說明,希望家長放心,但家長憂心,藥都過期了,怎麼還敢冒險讓生病的孩子吃下肚,只好讓孩子立刻停止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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