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這類口述傳記書版稅和海外版權到底該歸口述者,還是撰寫人,有其他出版社透露,主要還是看當初雙方如何去協調著作權在誰身上,律師表示,如果當初雙方沒有簽訂合約的話,口述者想要證明自己是共同著作人,就必須提出佐證。
翻閱這本書內容,每一個章節當中有至少有2、3段韓國瑜口述內容的全文,顯現口述內容還原度還算高,不過卻因為海外版權和版稅引發雙方爭議,有其他出版社透露,不管作者有幾個人,重點都在於當初如何去溝通以及協調著作權在誰身上。
春天出版社總編莊瑞琳:「假設他們都各拿一半的版稅,可能就會延伸去規範說,海外版權是不是也是一人一半,還是說海外版權就他們只有一人一半是版稅,海外版權就歸口述者,這個都是可以討論的。」
不過以其他口述書為例,像是賴清德今年推出的這本新書來看,比較多是撰寫者自己本身的觀察以及整理出來的對於口述還原的部分,比例相對少一些些。儘管每個作者撰寫方式不同,但這版稅著作權該歸誰?
律師蔣昕佑:「前後的編排如果有加她自己的評論,甚至是說,也有把韓國瑜的話,修飾成一般人可以理解的狀態,我接受訪談就會變成那個著作的著作人,但是如果接受訪談的人,就進一步的參與,就有可能會成為共同著作人。」
律師強調,得先了解這本書的著作權屬於誰,如果雙方是共同著作的話,引發爭議時,口述者也要提出證明,自己也是共同著作人。
只是雙方恐怕沒料到,原本大家都很期待,韓國瑜上任後的第一本口述書,如今反而成為雙方決裂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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