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財政部擬修法重懲逃漏稅 最高可罰3倍


發佈時間:2019/04/12 12:11
最後更新時間:2019/04/12 12:11
圖/TVBS
圖/TVBS

為避免「一事不二罰」與「刑罰優先於行政罰」原則,導致逃漏稅行為被輕判,財政部長蘇建榮說,下週將召開公聽會,本會期就會提案修正稅捐稽徵法。

蘇建榮昨天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並備詢。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質詢時表示,桃園聯新醫療集團執行長、壢新醫院院長張煥禎涉嫌逃漏稅新台幣5億元,遭檢察官起訴,但因「一事不二罰」原則,根據稅捐稽徵法規定,最重僅能判處6萬元罰金,明顯不符比例原則。

 

現行所得稅法規定,逃漏稅可依所漏稅額處以最高3倍罰鍰,意即以逃漏稅5億元,情節最重可處15億元罰鍰。但若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元以下罰金,亦即除了有期徒刑外,最重僅能處6萬元罰金。

然而,台灣刑法採罪責原則,犯罪行為有刑法上的處罰,因此有一事不二罰原則,同時刑罰可優先於行政罰。當納稅義務人有犯罪行為遭檢察官以違反稅捐稽徵法起訴,法院判處最高罰金6萬元後,就不能再以所得稅法的所漏稅額3倍予以處罰。

對此,黃國昌認為有必要修正稅捐稽徵法,提高逃漏稅的裁罰金額,以求衡平。蘇建榮當場允諾,財政部已經研議修正稅捐稽徵法,下週會召開公聽會,本會期就能送出修法草案。
 

賦稅署官員指出,自納稅者權益保護法上路後,立委就已針對稅捐稽徵法有部分窒礙難行、或不符合現況的法規,要求財政部檢討修正,因此賦稅署很早就開始研議修正稅捐稽徵法。針對黃國昌所提出的修法建議,賦稅署也會一併納入通盤檢討。(中央社)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逃漏稅#稅捐稽徵法#修法#重懲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116

0.0671

0.1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