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4家國營事業去年度盈餘皆超過法定盈餘,彌補扣分較多的勞安項目,年度獎金最高可拿4.4個月,不過,針對去年度勞安事件頻傳,經濟部正研擬以更嚴格方式評分。
經濟部官員向中央社記者表示,依各國營事業去年度綜合表現評發的考成獎金今天已報行政院,若經行政院核定為甲等,最高可加2個月獎金;依盈餘計算的績效獎金因有超額盈餘,獎金最高可達2.4個月,預估近兩週內正式核定。
官員表示,台電、中油、台水、台糖等4家國營事業去年成績都不錯,若無意外,年度獎金可達4.4個月。4家國營事業去年盈餘都超過法定標準,先前累計虧損81億元的台電,在提列收回電價穩定準備後,稅前累計盈餘也達266億元。
官員指出,綜合表現中,勞安的確是扣分較多項目,像中油去年發生桃園煉油廠及高雄大林廠氣爆意外,都扣掉不少分數,但因盈餘分數即使扣掉95無鉛汽油出包、澎湖湖西油庫漏油賠償費用後仍高,總分都有達到80分以上,評為甲等。
不過,官員也強調,即使公司整體獎金核定為4.4個月,但依各單位、個人表現不同,最終領到的獎金也不同,例如與氣爆、漏油等事件相關人員及主管獎金都會受到影響。
針對勞安問題,官員表示,目前勞安事故項目在總分100分中配分為台電3分,中油、台水及台糖4分,即使扣光,對總分影響也有限,經濟部正在研議今年度的評分方式,將更嚴格要求國營事業勞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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