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機今天集結約400人,二度在台中監理所參加座談會,他們也抗議交通部提出的103-1條修正草案,也就是UBER條款,限制UBER叫車規定,是變相壓縮他們的生存權,同時現場也有約100名的小黃司機開車到監理所繞場表示抗議;UBER司機則表示,針對交通部提出的修正案,不顧他們的工作權已經違憲,不排除要對交通部長提告。
平台代僱駕駛:「只救小黃(無能的政府)無能的政府。」
記者羅一心:「現場集結3、400名uber司機,穿白T恤拿看板,抗議交通部提出103-1修正草案。」
小黃運將:「為什麼Uber他們要考什麼,不用啊(他們都沒考啊),有一張駕照就可以開了啊。」
平台代僱駕駛:「我們都合法擁有職業駕照,還有良民證,Uber如果撞到你是坐車的人耶。」
小黃運將:「Uber如果撞到你是坐車的人耶,你是雇主耶你有責任喔。」
平台代僱駕駛:「我們自己的車繳了燃料,牌照、所得(稅)全部都繳了,保險也納保。」
雙方互嗆因為吃的是同一塊大餅,誰也不想生計受到影響。
小黃運將:「(以前)一天可以做3千多塊,現在一天做不到2千塊啦比例差不多7:3,7台是Uber,3台是計程車。」
小黃怒批生意大受影響,爭取到交通部提出103-1條修正草案,增加了UBER駕駛叫車規定。
平台代僱駕駛:「那你現在政府做的這一條,那你現在政府做的這一條,在修法的時候全部都違反,我們的憲法耶,我們不排除(提告),包含交通局長。」
小黃運將:「所以說所有人都是無辜的,是你交通局你們政府對我們要交代。」
4/2號UBER駕駛將在台北三度開座談會小黃、UBER這條難解的繩結能不能解開政府還有得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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