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區免費接駁車,這個月24日,有乘客疑似因為不滿天氣濕冷,司機卻沒有讓他提早上車,竟然踹車門還罵司機,讓司機認為不被受尊重,對此區公所表示,其實發車時間往前推5分鐘或往後推10分鐘,都是乘客可以上車時間,沒有硬性規定。
重現當時狀況,司機想起來還是很生氣,認為自己不被乘客尊重。
24日事發當天,他也氣得把事情PO到臉書社團,他說公所有規定發車時間到,才能夠開車門讓乘客上車,但某些乘客下雨天天氣冷,時間還沒到就跑來踹門,還大罵司機,回嘴兩句就投訴給公所,司機很難為,難道我們這個社會病了嗎?
接駁車司機廖先生:「動不動就是說,你是公所請的,我是你老闆我是納稅人,他們很喜歡用這一點,來欺壓我們這些司機。」
司機澄清,當天的確天氣濕冷,不過發車前兩分鐘,還在處理公事,才沒有開車門讓乘客先上車,而這班車是頂溪捷運站往永和區公車接駁車,區公所也出面回應,相關規定。
永和區公所經建課課長游瑞連:「我們接駁車巴士的契約裡面,有規定必須及早可以3到5分鐘,讓乘客上車,最晚是10分鐘以內。」
區公所表示,其實發車時間前3到5分鐘,或是往後推10分鐘以內,都是乘客可以上車的時間,但沒有硬性規定,彈性空間大,不過若是碰到司機不在車上,或是處理公事中,就比較不適合開放乘客先上車。
民眾:「能夠提早開門,大概也不用太久,5分鐘前可以讓旅客上車的話,對旅客來講比較有體貼。」
而針對有乘客仍希望,氣候不佳時,能盡早讓乘客上車,區公所也表示會再多和司機端溝通,找到適當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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