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這一位駕駛撞到路邊機車後,牽起車就拍拍屁股走進便當店吃飯,事後機車車主發現怎麼愛車有刮傷,氣的報警,沒想到肇事駕駛跟警方說,他撞到車想說先在店家吃個飯,如果有車主出現表示被撞,他才要負責處理,最後他在店裡吃完飯,等不到車主現身才離開,令人傻眼,最後他還是得吃上一張1~3千元不等的肇逃罰單。
便當店家:「車子的後照鏡斷掉了,(機車側面)這邊都擦傷,才發現說車被撞倒了,還問我們說有沒有看到,然後當時她的車子旁邊,停的是那輛(橘)紅色的(車)。」
機車車主事後要騎車離開才發現,才愛車怎麼到處傷,氣的報警,找到了這名呷飯要緊的肇事者。
便當店家:「她說她去調監視器,看到那輛(橘)紅車把她的機車撞倒。」
發生車禍不處理就是肇事逃逸。
三分局交通小隊小隊長陳信成:「說他去那邊吃飯,有在那邊等機車車主,但是機車車主一直沒有出現,所以他就離開了。」
老兄你嘛幫幫忙,等不到人不等於沒事,警方依規定對肇事的56歲劉姓駕駛開罰單,為了買飯被罰1千~3千不等,這一餐可真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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