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工讀生,在過年前要賺紅包錢,選擇迪化街知名年貨店家打工,沒想到卻被苛扣薪資,明明依照勞基法的薪資算,應該要拿到一萬多塊,卻被扣了2千多,業者宣稱是他們提前離職,導致他必須用更高的薪水,去聘請其他人,補足人力缺口,就從離職的人薪水中扣,不過台北市勞工局說,這樣已經違法。
結果年貨大街打工,回到店內要拿薪水,卻被逼簽這張合約。
工讀生vs.業者:「不同意是不是拿不到錢,拿不到錢,協調完還是會給你錢。」
工讀生vs.記者:「老闆現在是還沒給他們嗎?」
8位工讀生,趁今年過年,到台北市迪化街的年貨大街打工,想賺紅包錢,控訴這家業者苛扣薪資。
工讀生詹小姐:「不合理呀,超不合理的。」
工讀生詹小姐:「其實我們當下是想跟老闆好好講,但他就是一直避我們不談。」
控訴一開始,雇主就要求簽不合理合約,營業損失,帳對不起來全部都要工讀生分擔,再加上工作過程中,認為老闆待遇不公,因此8位員工才會沒做完檔期。
對此業者回應,因為這些工讀生,18天檔期,只做一半就離職,導致他必須用,更高更高薪資補足人力缺口,認為是工讀生造成的損失,不過勞工局指出,依據勞基法,雇主必須給付全部的薪資,若員工行為造成損失,要透過法院民事求償,所以已經違法。
員工也已經申訴,期盼調解,可以討回辛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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